日前,山东省招远市人民法院发布的刑事判决书显示,判决被告人原烟台银行行长石某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万元;犯违法发放贷款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3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70万元。
2015年至2017年12月期间,被告人郭某的朋友串通湖南南县农商行下柴市支行行长、客户经理李某(已判刑),由郭某介绍农户办理贷款,被告人郭某先后找到8人到南县农商行下柴市支行办理贷款175万元,除偿还贷款本金10万元外,余下165万元贷款本金至案发之日均未偿还,已全部逾期。
日前,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9)鲁0213刑初615号)。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检察院以青李沧检二部刑诉[2019]9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孟某杰犯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违法发放贷款罪,于2019年10月14日向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受理后,于2020年1月9日公开开庭审理。
经查明,山东沾化文辉海产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刘某辉,2016年5月19日,公司为顺利申请贷款提供虚假合同,安排财务人员虚增财务报表,虚构贷款用途,以购买海蜇名义通过保证方式向滨州农村商业银行沾化支行(以下简称滨州农商行)申请借款200万元,该笔借款到期后于2017年6月23日转贷,2018年6月22日到期后逾期至今。截至2019年12月10日共欠息42.3万元。
以案促改,基础在案、关键在促、要害在改,最终实现治的目的。推动以案促改工作,是持续深化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三不”的重要举措,是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职责作用的创新实践。我们选取10个(类)具有面上指导意义的典型案例进行剖析,总结以案促改工作举措、成效和启示,为进一步做好以案促改工作、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借鉴。
钟某炎成立了赣州芳草茵茵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邹某锋为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公司唯一股东,公司无实际经营场所和经营行为。
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1月13日通报了小牛资本集团有限公司(“小牛在线”“小牛私募”平台)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情况。小牛资本涉案嫌疑人已经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浙江省湖州市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湖州检察发布”发布消息称,湖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分别对王剑雄、陈硕决定逮捕。
判决书显示,与王某堂一同被判决的,还有宁陵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3名员工,分别是民众、黄岗两家分社原主任和一名司机,涉嫌违法放贷罪及骗取贷款罪。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赖小民受贿、贪污、重婚一案,对被告人赖小民以受贿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二百万元;以重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赖小民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对贪污所得财物依法发还被害单位。
经审理查明,2017年1月至2019年11月期间,被告人张某豪利用其井冈山农商银行员工身份,以做银行信贷“过桥”业务、承包新农村建设工程、资金周转为由,承诺支付3至4分的高额利息,向张某等社会不特定人员非法集资。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鼓楼法院”披露消息显示,一审公开审理的3件涉中国银行“原油宝”事件民事诉讼案,已全部结案。鼓楼法院称,3起案件中,1件由双方当事人调解结案;另外2件,判决由中国银行承担原告全部穿仓损失和20%的本金损失,返还扣划的原告账户中保证金余额,并支付相应资金占用费。